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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分尸?一看吓一跳,再看是造谣!

2025-01-10

为博取流量
有些人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
一看吓一跳
再看是造谣

近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处一起恶意编造网络谣言案件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罚。12月3日上午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“杀人分尸了吧,剁得一块一块的”经核,相关信息系谣言。该谣言造成广泛传播引起大量网民热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很快锁定嫌疑人朱某。朱某交代,其为博流量、获关注,编造发布了该虚假信息,对散播虚假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做出处罚。

普法时间

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,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
(一)民事责任

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、声望、才能、信用等的社会评价。

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、舆论监督等行为,影响他人名誉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(一)捏造、歪曲事实;

(二)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;

(三)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。

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(二)行政责任

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(三)刑事责任

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四十六条 侮辱罪、诽谤罪

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 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(二)项、第(四)项 寻衅滋事罪

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什么是网络谣言?
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如网络论坛、社交网站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,缺乏事实依据且具有攻击性、目的性的不实信息。网络谣言涉及的领域广泛,包括突发敏感事件、公共卫生、食品药品安全、自然灾害、校园安全等。

法律责任
网络上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:一是民事责任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二是刑事责任,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,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。
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,或者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不断提升识别防范抵制网络谣言能力,特别是面对耸人听闻、难辨真伪、信源模糊的网络信息时,勿轻信、勿盲从,做到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,如有发现网络谣言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应网站平台投诉举报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