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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公布4起打击整治涉体育领域“饭圈”违法犯罪典型案例

2024-09-03

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高度重视“饭圈”乱象,持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。巴黎奥运会期间,网安部门密切关注涉巴黎奥运会相关动态,切实加强针对性工作措施。今日,公安部公布4起打击整治涉体育领域“饭圈”违法犯罪典型案例。

一、北京公安机关侦办的贺某某涉嫌诋毁案。 查明犯罪嫌疑人贺某某(女,29岁,江苏苏州人)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诋毁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8月6日,北京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二、广东公安机关侦办的王某涉嫌诋毁案。 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(女,38岁,广东广州人)多次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辱骂、诋毁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8月13日,广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三、山东、河北公安机关侦办的盖某、徐某某涉嫌网络暴力案。 查明盖某(男,23岁,山东烟台人)于8月3日晚,编造所谓的《五问XX》(内容主要为质问巴黎奥运会某项目冠军),徐某某(男,23岁,河北石家庄人)在网络社交平台公开发布,该文章在网上大量扩散传播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山东、河北公安机关分别对该2人予以行政处罚。

四、河南公安机关侦办的杨某某涉嫌网络暴力案。 查明杨某某(女,18岁,河南焦作人)在网络社交平台公开辱骂体操运动员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河南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
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继续强化工作举措,依法严厉打击涉体育领域“饭圈”违法犯罪行为。同时提醒广大网民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切勿传播谣言信息、攻击诋毁他人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
什么是网络谣言?
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如网络论坛、社交网站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,缺乏事实依据且具有攻击性、目的性的不实信息。网络谣言涉及的领域广泛,包括突发敏感事件、公共卫生、食品药品安全、自然灾害、校园安全等。

法律责任
网络上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:一是民事责任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二是刑事责任,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,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。
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,或者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不断提升识别防范抵制网络谣言能力,特别是面对耸人听闻、难辨真伪、信源模糊的网络信息时,勿轻信、勿盲从,做到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,如有发现网络谣言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应网站平台投诉举报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!